一、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促進館藏資源共享,提供機關或團體推展新住民閱讀與學習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本要點所稱多元文化書箱,指本館館藏中越南、菲律賓、泰國、緬甸、印尼、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地區六國語言圖書以裝箱方式提供批次外借。
三、各縣市鄉鎮市(區)圖書館、學校或有關東南亞新住民之團體及社區,基於教學或推廣東南亞文化之需,得備函向本館提出借用多元文化書箱。
四、借用多元文化書箱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請:
填寫借用申請單(如附表一),並正式具函申請借用。多元文化書箱之圖書每箱一百五十冊,每次申請外借一箱,借期九十天,不得續借,歸還時同一箱之書籍須全數一次歸還,如因搭配特殊活動須展延借期,應於申請時提出活動計畫並加以說明,經本館認可後,借期可延展至一百二十天。
五、借出多元文化書箱所需運費由本館支付,書箱歸還本館或巡迴至下一個申請單位所需運費由各借用單位支付,亦得由各借用單位於借、還時,或巡迴至下一個申請單位時自行運送。
六、多元文化書箱之借用權責及損壞賠償責任情形如下: (一)本館於借出多元文化書箱時,一併提供當次借用之多元文化書箱館藏清單紙本乙份。書箱送至借用單位後,由各借用單位依本館所附清單清點圖書資料,若內容、數量有誤,應即時與本館確認清查以明權責,清查期間亦列入借期。若清點無誤,由借用單位負責圖書資料之保管及閱覽等相關作業。 (二)借用單位對書箱圖書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,如有污損或遺失,悉依本館閱覽規定賠償。 七、各借用單位運用本館多元文化書箱館藏時,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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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者:本站 來源:
教學組 日期:2017-04-06 11:3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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